兼职辅导员是高校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力量。根据《我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党委发[2006]53号)以及《我校兼职辅导员管理办法(试行)》(浙大组〔2010〕14号),结合医学部研究生管理工作需要,拟招聘研究生兼职辅导员3-4名。
一、聘任条件
1、医学部在读博士研究生、附属医院(系)研究生工作管理人员;
2、中共党员,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决维护党和国家的利益以及学校的稳定;
3、热爱学生工作,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品行端正,为人表率;
4、具有一定的学生工作或社会工作经历,且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沟通协调能力,能够处理好个人学习科研工作事宜和兼职辅导员工作关系,善于利用业余时间开展学生工作。
二、工作职责
1、担任2012级研究生班级兼职辅导员,协助学部开展研究生思想教育工作,做好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和行为管理;
2、加强与学生的联系、交流,及时掌握学生的思想动态以及工作、学习、生活等情况;
3、做好学生党建工作,指导班团组织建设,做好学生骨干的培养发展和教育管理;
4、积极认真完成学部布置的其他学生工作。
三、聘任方法
1、下载填写《我校医学部兼职辅导员申请表》(见附件),于
2、兼职辅导员的聘任期一般为3年,特殊原因需提前离任者,须经学部主管领导研究批准。
四、相关政策
新录用人员经将按照学校兼职辅导员标准进行管理和聘任津贴发放。
医学部华家池学生管理中心
2012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