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系)、研究生导师及相关研究生:
根据《我校研究生资助管理办法(试行)》(浙大发研〔2022〕46 号)及《关于研究生助学金发放工作安排的通知》(https://yjsybg.zju.edu.cn/2022/1106/c61802a2666678/page.psp)要求,各研究生导师应于2022年11月起按照新标准发放科研助学金(补发9、10月差额部分),且“科研助学金发放情况是学校进行学院(系)研究生招生名额分配和导师资格认定、招生资格认定的重要依据”,为给本年度导师资格认定提供相关依据,现开放“研究生科研助学金发放情况监督反馈通道”,具体安排如下:
一、反馈及处理流程
科研助学金未收到或收到金额不足的研究生,可通过下文通道进行登记(信息请务必真实准确)。研究生院将对登记信息进行整理汇总并反馈相关院系进行核实处理,并将核实结果提供作为导师资格认定的重要依据。
二、通道开放时间及入口
开放时间:2023年4月27日至4月30日。
通道入口:请扫码或点击链接进入。
https://www.wjx.top/vm/P94TK5R.aspx#
如有疑问,请咨询研究生管理处,88981401。
研究生院
2023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