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助工作】关于我校2021-2022学年金色年华助学基金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年11月18日 来源:mgm美高梅79906 阅读量:1303

各系所、临床mgm美高梅79906、各研究生:

根据《“我校教育基金会金色年华助学基金”管理办法》,决定开展我校2021-2022学年金色年华助学基金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简介

金色年华助学基金项目聚焦资助育人,倡导发展型资助理念,以“资助、资志、资智”为宗旨,用爱与坚持,关心与包容,把资助工作切切实实做成一项育人工作,培育学生的乐于助人与回报社会的精神,鼓励和引导众多品学兼优的学生继续求学、奋发成才。

资助对象为经学校认定的经济困难研究生,同等情况下优先考虑2021级新生。资助标准为10,000元/人/年,资助方式为连续资助。

二、申请条件

1.经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全日制非在职);

2.遵守国家宪法、法律和学校规章制度;

3.热爱集体、尊师爱校、团结同学、热心助人、积极参加各项有益的集体活动;

4.孤儿、单亲家庭子女、残疾研究生、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或家庭特别困难的少数民族研究生,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

5.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可申请:

1)超出正常学制者;

2)2022年3月学制到期者;

3)上一学年缺勤累计2周以上者;

4)上一学年课程成绩有不合格或补考、重考者。

6.受助期间,受助学生不可兼得学校其他外设资助;

7.受助期间,受助学生若有违反校规、退学等不符合受助标准的情况发生,则终止其受助资格。

三、申请流程

(一)学生申报:学生本人向所在系所、临床mgm美高梅79906、八年制负责老师提出申请,并如实填写《我校金色年华助学金申请表》(附件1);

(二)各单位初评:各系所、临床mgm美高梅79906、八年制组织初评,推荐人选不超过3(各单位需对人选进行排序)确定推荐人选后递交《我校研究生专项助学金申请汇总表》(附件2)及申请表(附件1)电子版11月21日24:00前发送至邮箱zdyxyxgb@163.com,邮件主题为【单位名称+金色年华助学基金】;纸质版加盖公章后于11月2217:00交至紫金港校区mgm美高梅79906综合楼201室。

(三)学院评审学工办将对各单位推荐学生材料进行评审,确定名单后在学院网站公示,并上报学校研工部。由研工部确定最终名单。

四、结对帮扶

受助学生需将所获资助中的3000元/年用于连续优先结对帮扶余杭区、临平区和自己所在家乡需要资助的3位初中或高中学生(以下统称“帮扶对象”),资助标准为1000元/人/年,并在受助期间,积极响应帮扶对象需求,提供学业等方面的帮助,具体要求如下:

1.受助学生可开具对接函(附件3),确定帮扶对象后需在2022年2月23日前提交《我校金色年华助学金结对帮扶表》(附件4)、资助资金划拨证明(如现金收据、银行流水、支付宝或微信的转账电子回单等)、帮扶对象在校证明(如学生证复印件或由所在学校出具在校证明);

2.帮扶对象学生需每学年向受助学生提交年度总结表(附件5),此表将作为每年续助资格参考内容;

3.受助学生所在单位负责指导学生合理设计结对帮扶方案,并指导规范、有序、有效执行。

 

如有疑问,请联系:88208132老师。

 

附件1:我校金色年华助学金申请表(研究生).docx

附件2:我校研究生专项助学金申请信息汇总表.xls

附件3:我校教育基金会金色年华助学基金对接函.docx

附件4:我校金色年华助学金结对帮扶表.docx

附件5:我校金色年华助学金结对帮扶学生年度总结表.docx

 

 

我校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1年11月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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