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关于遴选2022/2023年度瑞士互换奖学金项目留学人员的通知”(留金欧[2021]765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与瑞士联邦共和国内政部关于高等教育合作的备忘录》,中瑞双方每年互换奖学金支持留学人员前往对方国家研修,现2022-2023年度该项目开始申报,详见“附件1:瑞士互换奖学金项目简章”,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派计划及资助内容
本项目每年在全国选拔不超过25人,资助期限12个月,重点支持医药化工、医疗技术、生物技术、环境保护以及信息和通信技术专业学科的青年教师,留学身份可为访问学者或博士后。
入选者留学期间享受瑞士政府提供的奖学金生活费。访问学者奖学金资助标准为1920瑞士法郎/人/月;博士后奖学金资助标准为3500瑞士法郎/人/月。并提供健康保险、一次性安家费、公共交通年票等。国家留学基金提供奖学金生活费补贴和一次往返国际旅费。
二、申请条件
1.申请人须为在我校工作两年以上的正式在职教师,符合《2021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规定的基本申请条件,符合学校公派长期出国有关规定。
2.留学身份为访问学者类的申请人应于1986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具有硕士或以上学位;留学身份为博士后类的申请人应于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毕业时间应在2018年12月31日以后。
3.获得瑞方合作教授正式邀请信。邀请信中须明确访学身份、派出起止时间、研修内容等。
4.语言要求获得瑞方合作教授认可即可,须在邀请信中注明。
三、申请时间与受理方式
选拔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凡符合申请条件的中国公民,均可按规定程序申请。
1.符合条件、且经所在学院(系)同意的申请人,请尽早与瑞方联系,于2021年11月8日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并提交电子材料。网报时,申报项目名称请选择“与有关国家互换奖学金计划”,可利用合作渠道名名称请选择“瑞士互换奖学金”。网上申请材料提交、打印后,申请表须经本人签名;生成空白的《出国留学若申请单位推荐意见表》,其中“单位推荐意见”须由申请人所在学院(系)针对申请人情况认真填写(不超过500字),由附属医院或系所负责人在“单位负责人签名”处手写签名,在“单位公章”处加盖附属医院或系所单位公章,再交至mgm美高梅79906组织人事办公室审核(紫金港校区mgm美高梅79906综合楼505,88981906)。请注意,申请表提交打印后,请勿在网上再次修改;如若修改,必须重新打印、重新办理。
完整的申报材料清单及准备材料要求可在附件《瑞士互换项目简章》中查阅。申请人请按要求准备好一套完整的书面申请材料,于2021年11月8日前提交至人事处发展中心(紫金港校区东三104-9,88981610)。
四、录取及派出
国家留学基金委将于2022年6月公布录取人员名单。录取人员一般应于2022年9月派出(请注意瑞方邀请信中的起始时间应与之匹配),具体以瑞方通知为准。派出前应办理校内公派出国手续及国家留学基金委资助出国手续,签订有关协议并办理公证、交存保证金等。凡未按期派出者,取消其留学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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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