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保卫处关于2020级研究生新生办理户口及换发身份证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学院(系)、各位同学:
为了2020级研究生新生能够顺利将户口迁入我校,请按照下列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户口迁移根据自愿原则,可迁可不迁。在职生、非全日制学生不办理户口迁移。
迁户口的新生提交材料及要求:
序号 | 材料名称 | 提交要求 |
1 | 户口迁移证原件 | 新生把在校期间使用的手机号码写在户口迁移证正面右上角,一寸近期免冠正面照片(照片底色不限)贴于迁移证背面(粘贴位置见附件图示) 超过有效期的户口迁移证请在9月30日之前提交 |
2 | 一寸免冠 正面照片 | |
3 | 身份证 | 复印件1份,正反面复印(身份证拍照后打印的不予采用) |
4 | 录取通知书 | 复印件1份 |
二、办理程序
1.研究生新生以学院(系)为单位统一办理,请学院(系)收齐本单位新生的以上落户材料。
2.下载并填写本学院(系)《研究生迁户口登记表.xls》和《研究生不迁户口登记表.xls》;上述登记表电子版按校区分别发至邮箱zjuabc@126.com(紫金港校区),888666@zju.edu.cn(玉泉校区),0017557@zju.edu.cn(西溪校区),yyzju@zju.edu.cn(之江校区),邮件名称统一为“xx学院(系)2020级研究生迁户信息表”。本科在浙大就读且户口在毕业时未迁出的学生,请一定要在《研究生不迁户口登记表》备注栏中注明“户口已在紫金港且未迁出”。
3.把本院(系)《研究生迁户口登记表》纸质版、《研究生不迁户口登记表》纸质版和收齐的落户材料,于9月10日-9月29日(逾期不能受理)一起交到安全保卫处各校区保卫办公室,由安保处各校区保卫办公室统一到校区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4.9月30日之前安全保卫处持户口迁移所需材料到属地公安机关办理审批手续并将所有材料交属地派出所。逾期公安机关不再受理。
三、安全保卫处各校区保卫办公室地点及联系电话:
校区 | 地址 | 邮箱 | 电话 |
紫金港校区 | 纳米楼107室6号窗口 | zjuabc@126.com | 88206065 |
玉泉校区 | 玉泉校区7舍101室 | 888666@zju.edu.cn | 87952295 |
西溪校区 | 西溪校区老医院202室 | 0017557@zju.edu.cn | 88273229 |
之江校区 | 之江校区2号楼北平房 | yyzju@zju.edu.cn | 86592777 |
四、身份证更换手续:
1.新生落户后根据自愿原则更换杭州市居民身份证。欲更换居民身份证的新生,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注册过的学生证原件就近到各校区辖区派出所办理。后续如身份证遗失,凭注册过的学生证原件和学院(系)出具的身份证遗失证明就近到各校区辖区派出所申请补办。西湖区公安分局在紫金港校区设立了公安综合服务大厅(地址:紫金港校区东四教学楼一楼,电话:87281304),有关事项可直接到西湖区公安分局紫金港综合服务大厅办理。
校区 | 辖区派出所 | 辖区派出所地址 | 电话 |
紫金港校区 | 求是派出所 | 紫金港校区东四一楼公安服务大厅 | 87281304 |
玉泉校区 | 玉泉派出所 | 外东山弄55号 | 56887833 |
西溪校区 | 西溪派出所 | 武林巷55号 | 88805178 |
之江校区 | 九溪派出所 | 之江路60号 | 86591045 |
2.因迁移户口时身份证被迁出地公安机关收缴的,应由收缴地公安机关在迁移证上注明“身份证已收缴”。
五、舟山校区(海洋学院)、海宁校区、我校工程师学院的新生户口迁移地址为:我校紫金港校区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余杭塘路866号),有关事宜详见所在学院通知。
我校安全保卫处
2020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