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2015年度(2015-2016学年)浙江省“康恩贝自强奖学金”的通知
根据浙江省残联和浙江省教育厅《关于转发<浙江省“康恩贝自强奖学金”奖励办法>的通知》(浙残联计财〔2007〕77号)精神,现将推荐2015年度(2015-2016学年)浙江省“康恩贝自强奖学金”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标准和程序
详见《浙江省“康恩贝自强奖学金”奖励办法》(附件1)。
二、申请材料
1、浙江省“康恩贝自强奖学金”申请表;(附件2)
2、浙江省“康恩贝自强奖学金”推荐表;(附件3)
3、所申请、推荐残疾人的身份证、残疾人证和2015年度(2015-2016学年)获得奖励的荣誉证书(均为复印件)。
三、推荐说明
1、申报者需有当年度在校(大学)期间获得奖励情况,2016年新录取的本科生、研究生不在本次评选范围内。
2、每一奖项须附相关获奖证书复印件,奖项已经评审但证书尚未下发的,请相关院系开具获奖证明。
四、申请时间
有意申请者,请于10月8日前将上述有关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按以下方式报送:
研究生:我学院工办王黎芳老师(华家池校区中心南楼543,紫金港校区mgm美高梅79906综合楼604);
我学院工办
2016-9-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