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大研〔2011〕14号
根据《关于开展我校研究生“求是之星”先进典范系列评选活动的通知》(浙大研〔2010〕6号)要求,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现启动2011-2012学年我校研究生“求是服务之星”和“求是学术之星”的评选活动,具体通知如下:
一、评选奖项
求是服务之星:表彰在社会工作、社会实践或志愿服务方面有杰出成就的研究生。
求是学术之星:表彰在学术、科研方面有突出成果的研究生。
二、评选要求
1.当年注册在校的研究生。
2.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
3.学习勤奋,严谨踏实,勇于进取,模范遵守学术规范。
4. 参评“求是服务之星”,要求在我校读研期间,在党团活动、班级工作、社团工作、社会实践、挂职锻炼、志愿服务活动中无私奉献、成绩显著,有广泛的影响力。
5. 参评“求是学术之星”,要求在我校读研期间,在学术、科研方面取得突出成果,并积极参加社会服务工作,积极带领、帮助所在学科、实验室、科研团队成员共同进步,对身边的研究生群体起着良好的榜样示范作用。
三、评选方式
1、2011年12月22日前:以院系为单位,由研究生自荐或组织推荐,推荐候选人填写《我校研究生“求是服务之星”候选人推荐表》、《我校研究生“求是学术之星”候选人推荐表》报华家池学生管理中心(华家池茶学楼112)王老师处,每个院系各奖项限推荐一人。
2、1月10日前,学校研工部组织专家评选。
华家池学生管理中心
2011.12.20